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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
时间:2013-01-07 10:18 点击: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密切结合河北实际,扎实推进医改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深化医改工作任务依然艰巨,特别是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对深化医改重要性的认识仍需提高。一些地方对医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主动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信心,特别是在公立医院改革上存在着等待观望现象。二是基本药物制度综合配套改革需进一步加快。大多数基层卫生机构反映,省网部分药物价格偏高。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补充目录药品少,不能满足基层医疗服务需求。三是部分地方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素质偏低、服务能力不高,与基层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的需求不太适应,成为医改的难点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而又艰巨、复杂的长期系统工程。我们要立足省情,一切从实际出发,牢固树立“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理念,以广覆盖、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可持续为基本原则,突出重点,稳步实施。
       为此建议:
       一、切实加强医改政策知识宣传与培训的力度。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医改政策知识的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了解基层医改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参与和支持医改的良好氛围;二是围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五项任务,引导各新闻媒体以科学的态度进行报道和评论,大力宣传新农合、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的新思路、新进展、新举措,展示卫生工作新成效、新亮点、新风尚。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和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本药物制度及基本药物知识的宣传,使基层医务人员熟练撑握并规范使用,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引导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四是重点组织县级分管医改工作负责人、医改成员单位系统内县级相关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等培训班,提高执行政策、协调配合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医改工作深入开展。五是围绕强力推进“健康城市”建设,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报道。
       二、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贯彻新颁布的社会保险法,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征缴、基金的统筹使用以及业务、财务、安全风险管理和监督制度。一是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全面启动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缓解农村居民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二是认真研究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在制度层面整合的可行性。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障资金管理。各类医保基金要严格按照社保法和国家规定,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积极研究建立医保基金风险预警机制。
      三、扎实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是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加快药品采购平台建设步伐,提高招标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明确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回避制度,落实药商、供货商职责和供货期限,建立科学、规范、透明、合理的药品招投标定价和配送机制,继续降低省网价格较高,努力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二是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的要求,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三是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品生产流通监管制度,积极推进药物管理法规建设,保证公益性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高、价格合理,遏制不合理的药物价格上涨。四是加强医药广告监管。从医药广告审批到监管环节,从严把关,严厉打击虚假医药广告。同时加强对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
       四、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配送。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软硬件建设,采取网上监管、现场督查,加强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物采购、配送监管。实行中标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配送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全面实现网采证明电子化,确保药品安全价廉,配送及时快捷。一是建立不良记录制度。对于药品供应断档或供应率低的生产企业、配送率低的经营企业,给予不良记录,实行责任追究。并将药品供应率、配送率作为评价企业的一项重要指标,确保药品供应配送不断档。二是规范药品配送授权。生产企业与其委托的配送企业之间必须签订委托协议书,并按有关规定报招标采购机构备案。对于违反协议规定、随意更改配送等情况,不予认可,必要时采取处罚措施。三是引导企业提高配送集中度。将全省和各市、县范围内配送品种多、配送率高的经营企业,在网上公布以鼓励生产企业优先选择,鼓励配送企业互相调剂品种,降低配送成本,提高药品配送集中度和配送率。
       五、尽快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卫生发展状况落后于城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农民不断增长的基本医疗保健需求之间的矛盾还相当突出。乡村医生作为一支特殊的基层医疗队伍,直接服务于广大农民,承担着基本医疗、卫生宣教、预防保健等任务,是目前解决农村医疗卫生问题的重要力量。要加大对在岗乡村医生的培养力度,提高他们的学历和服务能力,以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的网底。一是加强技术培训。针对乡村医生文化知识底子薄、医学知识零散、缺乏系统性的现状,应以“适度够用”为原则,优化科学合理制定培训方案,开展适宜的、急需的培训项目,并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院接受培训,不断提高其临床实用技能。二是搞好继续教育。有关部门应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学历教育规划,采取多种形式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校教育,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三是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由于全科医生培养周期较长等原因,这部分人才不能及时输送到乡村医疗机构,对现有的乡村医生加强培养培训就显得十分必要。我省目前乡村医生学历参差不齐、职称大多较低,通过短期培养培训很难达到合格的全科医生水平。卫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应开展分层次的继续医学教育。四是有关部门应科学核定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编制,建立健全基层卫生队伍正常补充机制。
       六、尽快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政策,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和退休待遇。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考核优秀、条件特别艰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适当倾斜。积极探索建立有突出贡献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津贴制度;扩大招聘执业医师的对象范围,并提高招聘执业医师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期间的补助水平。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倾斜力度。坚持并不断完善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单独评审政策。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允许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合理解决村医的待遇和保障。促进各地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措施,特别是对乡村医生服务的政策补助措施,同时总结基层综合医改经验,健全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收支两条线制度,确保补偿政策的落实。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乡村医生管理体制。向国家建议,全国的乡村医生也应该像全国的乡村教师那样,享有相应的公务员待遇,以保证他们安心工作,有较好的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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